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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告患者家属书
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1/01/15 点击次数:2752 [关闭]
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:
当前,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加剧,多个国家出现新冠病毒新变毒株,且国内多地发生聚性病例。为做好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。本院全面落实施门诊、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,杜绝因患者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。在此,为了患者及家属安全就诊,现将就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门诊就诊须知
(一)请来院人员全程佩戴口罩,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门诊和病区。
(二)按照防控要求,保持1米间距,依次进入门诊时请出示健康码或者身份证,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健康码、测体温、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。
(三)请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医务人员告知是否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临床症状,近期有无新冠肺炎风险地区旅居史、冷链环节及风险人员接触史等。
(四)若体温≥37.3℃,具有境外或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。
(五)就诊时请严格执行“一人一诊室”,就诊期间,按分诊人员要求在指定区域内活动。候诊、检查、取药等待时保持1米距离。
(六)就诊患者咳嗽、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前臂遮挡住口鼻,避免触摸周围环境,就近使用快速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双手。
(七)在院内,使用后的口罩、棉签、棉球等不可随意丢弃,请投入指定黄色医疗垃圾桶。
二、住院须知
(一)所有新入院患者需实名制登记就诊。患者本人及陪护家属均需向医护人员如实陈述既往是否发热、有无呼吸道症状以及流行病学史,如14天内有无新冠肺炎患者的接触史、疫情严重地区(包括境外国家、地区,含港澳台)的居住史或旅行史等情况,并确保所述信息真实,如故意隐瞒、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,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(二)轻症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,重症患者原则上仅允许1名固定陪护。陪护人员不得出住院病区,不得在病区内随意走动,戴好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交叉感染。禁止其他人员来院探访,建议电话或微信问候、联络。快递、外卖等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门诊和病房楼。
(三)所有新入院患者必须按照医院规定完成相关检查(急诊患者按照急诊的流程执行)择期手术患者,综合分析治疗方案,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能安排手术,期间请您耐心等待、积极配合。
(四)患者和家属请主动佩戴口罩,并主动出示健康码。不戴口罩、不配合查体温者,禁止进入门诊和病区,更换的口罩应丢弃在指定位置的黄色垃圾桶内。
(五)患者住院期间,除需到相应科室检查外,不得离开病房。在院期间请注意个人防护,做好手卫生,减少走动,加强开窗通风,密切监测体温变化,如有咳嗽、发热等异常情况,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,由科室医护人员根据院内专家会诊意见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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